学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贯彻资助工作理念,落实资助工作目标,构建起奖、助、补、贷、勤、减和绿色通道多位一体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一、奖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即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学校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特等奖学金3000元;甲等奖学金1500元;乙等奖学金1000元;丙等奖学金500元。
二、助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其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600-4800元范围内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三、补
(一)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学费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学费补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二)临时困难补助
由学校出资设立,及时缓解学生因突发状况等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原则上每生每次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学生情况酌情审批。
四、贷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五、勤
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同学们获得资助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大学期间能力储备和积累的有效平台。现阶段学校勤工助学工资为每生每月300元。学校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岗前岗中系列培训,涵盖政策解读、办公礼仪与技能、岗位经验交流等内容,培训考核合格后有资格参加勤工助学。
六、减
(一)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
对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二)残疾军人学杂费减免
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杂费金额而定。
(三)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入学校学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快速入学。